但凡群众上访、信访问题得不到解决,都是因为对话双方没有建立起一个平等交流的平台。一方的强势意味着另一方的弱势,因此我们要呼吁平等对话。这种“平等”包括身份上的平等和语言表达权利的平等。身份上的平等指的是,在对话语境中,官员和对话的人是一种平等的身份,不能因“官方”背景而抹上浓厚的权力色彩,权力身份的介入只能给沟通解决问题带来重重障碍;语言表达权利的平等,指的是公众和官员对话的过程中有质疑问询的权利,这种质询的权利不能因“官方”色彩而剥夺,让人民来批评和监督政府。一些地方官员中,将依法治国蜕变成“依法治民”,把依法行政搞成“权大于法”。法律本来是限制公权力的利器,不能让一些地方官员以法律的名义打击、欺压困难群体或把上访、信访的访民变成“冤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