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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艳芳亿元遗产掀争夺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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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艳芳有一个这样咁不知所谓的母亲, 必定是她人生中最无奈. 每月向其母亲提供7万元生活费,对于一个80+岁的老婆婆应该十分充裕, 但不久前其母亲入禀法院, 要求'加码', 原因是她要供养自己之外, 还有儿子, 媳妇, 孙儿和两名工人. 法官问她儿子, 媳妇有手有脚, 为什么不去工作, 为什么要供养, 梅艳芳遗嘱中只供养其母亲一人, 其哥哥根本并不包括在内. 其母亲作供时声称儿子要为其打官司, 所以无暇工作, 最后法庭将每月生活费加到12万元.

时常在报纸中看到梅启明不是到养和医院, 就是到法庭大吵大闹, 神憎鬼厌, 为了钱, 为了下半世衣食无忧, 努力....努力.

[ 本帖最后由 saridon 于 2008-4-17 17:05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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